先说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广东省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费的。这个“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暂且按照你说的1310计算。所以加班工资小时计算基数为1310 / [月计薪天数(21.75)X每天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1310/174=7.53
再说加班时间。按你说的每月28天,一般你每月大概休息2~3天。按一个月有30天且有8个休息日计算,你只休息2天,你休息日加班6天X12小时=72小时,这个是200%的加班费,即72X7.53X2=1084.32元 ;工作日加班平均每天4小时X22天(已刨除休息日)=88小时,这个是150%的加班费,即88X7.53X1.5=993.96元。每月到手工资为:1310+1084.32+993.96=3388.28元。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你公司属于严重超时加班,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5条规定,此种行为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另外未参加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补缴并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
以上供参考
我也不知道这样算对不对:
每月22天,每天8小时,即每月22*8=176小时为正常班。
按照你的说法,正常班每小时工资为:1310/176=7.44元;工作日加班费为每小时7.44*1.5=11.16元;周末加班费每小时7.44*2=14.88元。
你每月上班28天,则有(28-22)*12=72小时周末加班工时,周末加班费为:72*14.88=1071.36元;
工作日加班工时有22*(12-8)=88小时,工作日加班费为:88*11.16=982.08元;
算上正常班,每月应拿:1310+1071.36+982.08=3363.44元。
工资税神马的我就不会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