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几个提问,希望对你们有帮助,不合适的地方见笑了。
1,请对方辩手解释一下“大义灭亲”,法律剥夺了人的手足亲情、父母的养育深情。
2,如果法律有情,为什么还这么看重“证据”呢,当柔弱的女子用真心控诉着某个男人的暴行时,人们都被女子感染了,可是法律仍在强调“证据”。
3,法律当然是无情的,对方辩手如果说法律有情,不就是间接默认法官可以感情用事的判案了吗?
4,对方辩手认为“人情”可以列入法条吗?
辩论中正方一般是处于防御地位,我看来辩论作防御是很不利的,因为攻击手段主要是反证,一个反证击破一处就可能把你的立论全部瓦解。所以谨慎立论缩小防御面,预测对手的攻击点做精彩的驳论,转手为攻才是关键。夸夸其谈文采飞扬企图全面开花的立论,在我看来是自曝其短,撅着屁股让人打。
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
补充责任
比如,受害人被楼上扔下来的东西砸伤,但又找不到侵权人,你可以让每一层的
住户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