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同意女方看望孩子,这是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8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对于男方不同意女方看望孩子的解决方法:
一、可以与男方讲明道理,协商解决,向他指出,不让看望孩子是违法行为。
二、求助于地方组织,如妇联、居委会等,由地方组织出面来做好男方的工作。
三、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既然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都签字了 , 就起法律效力了,如果不执行, 一样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起诉他!
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对方侵犯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可以起诉的对方。
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