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同居并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主要为年龄适格,无禁止结婚亲属关系),属于事实婚姻,同登记婚姻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你们也可以去补办结婚登记。望采纳,谢谢!
在这时候直接去民政局去领一个结婚证就可以了,这个没有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