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车祸快两年了,做伤包鉴定也快这一年了,可现在对方却对伤残鉴定提出异议,要求重做;请问合理吗?

2025-04-15 03: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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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鉴定有疑虑,要求重新鉴定,是对方的权利。对于受害人来说,也不会有失公平。因为,确属需要重新鉴定,法院等受理部门也会支持对方要求。如果因时间过长等原因不能有效鉴定,就会采信原鉴定结果。而且,鉴定费一般也由对方承担。所以,不存在合不合理的说法!

回答2:

  对方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回答3:

只要你是在法定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认定就没问题。是双方协商还是到法院了吗?一般协商是很难再从新鉴定的,到法院对方要提出合理的理由,法院才有可能采信。

回答4:

对方有这个权利,因此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