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保险办理后未拿到收据是否违法

2025-04-14 1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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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意外保险办理后未拿到收据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具体分两种情况:
  1、单位缴纳意外保险:原则上,员工意外保险办理所交的保险费是由单位交的。单位交钱后,收据就给单位做账了,不会也不应该给个人。
  2、自己交的钱,当然收据就应该给本人保存。如保险公司收钱后不给收据属于违规,不属于违法,可以向其索要。
  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 这是作为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之一的违法。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回答2:

  原则上,规定的员工意外保险办理所交的保险费不应该是个人交,应该是由单位交的。单位交钱后,收据就给单位做账了,不会也不应该给个人。
  如果是你自费即自己交的钱,当然收据就应该给你保存了。如保险公司收你钱后不给你收据当然就违规了,你可以向其索要。

回答3:

这要看是员工自费还是公司给员工办理。公司给员工办理意外险,收据会给单位做帐,不会给个人。如果员工是自费的,收据就该给员工保存。如果自费购买,保险公司收钱后不给收据就属于违规,可向其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