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中心党委、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一级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
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或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扩展资料:
1、党员因工作调动,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或临时性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办理组织关系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连接部分加盖骑缝章。
3、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参考资料: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百度百科
工作单位是私企,没有党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对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规定,有工作单位,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单位没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所在地的非公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组织关系转接更户籍没有关系。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中心党委、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一级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或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有两种解决办法。
1,转回生源地,也就是老家的街道办或社区党支部;
2,放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正规的人才中心,这个的前提是你的档案也要放在那里。
建议采用第一种,方便,省事些。
那就看你们单位给不给你转户口和档案了,如果他们给你转这些,那你要求一下,他们会把你的档案和党关系一起放到单位所属的人才市场的。如果他们不管户口和档案,那你可以把这些连同你的党关系一起放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