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职工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2024-11-19 06: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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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珠海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一、办事程序:
1、失业职工凭失业证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珠海市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
2、失业职工凭身份证、失业证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3、我中心工作人员对失业职工的参保情况、失业原因及缴费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职工,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发给《失业保险待遇证》并进行领取次月失业保险金的登记。
4、待遇审理科于失业保险审批登记的次月十五日前在指定银行为其开设活期存折帐户,并将已登记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划入存折帐户。失业职工凭身份证及我局出具的领取存折证明到指定银行领取存折。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凭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本人必须每月凭身份证、失业证和失业保险待遇证到审理科进行次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登记。审理科于次月十五日前将失业保险金按已登记的数额划入个人存折帐户。

回答2:

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如果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需要在7天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之后在60天内申请领取。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回答3:

未到一年好像是不可以领取的

回答4:

其实打12333~
他们会告诉你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