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4-12-02 09: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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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一定要详细明确,包含租赁物的数量、价格、租金;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关于租赁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和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回答2: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一定要详细明确,包含租赁物的数量、价格、租金;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关于租赁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和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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