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是有效的,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是合同只有企业(法人)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虽然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且合同上加盖了企业公章,但是当事人一方能够证明缔结合同的过程属于《合同法》54条所称具备法定撤销或变更条件,或者属于该法52条规定的无效、56条规定的部分无效,则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分无效。
最后需要明确一种相对特殊的合同发生效力的情形,即依据《合同法》36条、37条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未采用合同书形式,或者在双方签字、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无论该合同是否签字、盖章,无论法律要求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却未采用书面形式,该合同一样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2条、36条、37条、44条、45条、52条、53条、54条、56条
合同有效。只要签字或者盖章具备一样,合同都是成立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里的签字盖章可以指只签字或者只盖章,也可以是既盖章又签字,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当事人如果采用的是信件或者是数据电文等形式来签定合同的,则会要求签订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的时候合同就成立了。
法律分析
合同的有效条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2、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原则上是有效的,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即依法成立。
法人必须签字的情形: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2、股东会决议法律只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即可,并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因为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
3、公司章程,需要由全体登记股东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的,不需要签字。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开基本户(不仅是基本户,其他银行账户)开户时要法人亲自办理或签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