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社会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1、观念原则 观念原则是社会制度的核心。观念原则的内容是关于该社会制度的目的、宗旨,是一项社会制度所确立的根据和人们应当接受的理由。具体表现为一些抽象的社会学说、社会理论和社会思想。一种社会制度可以从观念原则出发,建立起整套的规范体系,并设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设施,从而日臻完善和发展,同样地,当人们抛弃这些观念原则时,这一社会制度也会随之逐渐消亡,新的观念原则代之而起,确立起新的社会制度。如我国的经济制度4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就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改革前,我们的经济原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倡导大而公的观念原则;改革后,人们开始普通接受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以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原则,经济制度随之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现在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观念在人们心目中的深人,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原则。总之,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与之相对应的观念原则。2、规范体系 社会制度的规范体系是指社会制度中包含的一整套行为规则,用以规范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家庭制度中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和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制度中规定了教育方针和教育过程的各种学制、考试、升级、毕业等规则。所有这些都足以一定的行为模式来规定和限制人们的社会行为。制度的规范体系既包括一些不成文的社会约定,如社会的风俗习惯、传统惯例、道德伦理等,还包括一些成文的规则、规定,如准则、章程、条例、法律,等等。社会制度的一整套规范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社会制度不再能够满足社会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而逐步变化的时候,其赖以存在的一套规范系统,也就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改变。大到国家的法律条文,小到每个单位的组织章程都是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修改的。3、组织系统 只有观念原则和规范体系,社会制度还仅仅是一个主架子:社会制度的实际作用是通过组织活动来实现的,社会组织把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集中在一个被赋予特定目标和职能的组织中,通过对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来体现社会制度的协调和规范功能,维持特定的秩序,提高行政效率,从而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正因为组织系统是保证制度运行并发挥作用的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组织机构的结构和效能如何,对制度的功能的发挥关系极大。一种社会制度能否顺利运行并发挥应有的功能,除了必须有一套明确的概念系统和规则系统外,还必须有一套与一定的制度相适应的、高效率的组织系统。当原有的组织结构已不能适应制度变革的要求的时候,当组织的工作效率低下的时候,对组织系统的改革就成为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4、设备系统 社会制度的运转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手段即设备系统。如果没有一套物质设备,制度就发挥不了它的作用。社会制度的设备系统包括实用的设备和象征的标帜两种。实用的设备指工厂的厂房、机器,学校的教室、教具,教会的教堂,等等。象征的标帜如国家的国旗、国徽,政党的党旗,军队的军旗,企业的商标等等。制度的实用设备固然重要,没有它们制度就不能运转,但也不能忽视制度的象征标帜的重要作用。它们代表着一个社会组织、一种制度的威严和力量,起到树立组织形象,团结成员,激励成员的作用,而这些作用往往是实用的设备起不到的。 社会制度的这四个基本的构成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缺一不可的。任何一个健全的社会制度都必须有观念原则的指导,都必须有明确的规范体系,完善的组织系统和相应的物质设备。所以,我们对制度的建设也应该包括这四个方面的共同建设。此外,社会制度的四个构成要素的发展有时是不平衡的,任何一种构成要素的僵化和落后都会影响到整个制度功能的发挥。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制度的概念与规则系统应该适应不断发展的组织变化和物资设备的更新,各种社会组织也只有不断适应制度的变革才能有效地完成任务。 因此,社会制度的创设应该考虑到四种构成要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社会制度的改革也应该使这四种构成要素整体协调。如果我们只注意到制度的规则的制定,而忽视制度的组织条件和物质设备基础,我们制定的制度就可能只是一种形式,不能被很好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