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怎样处罚

2025-04-09 05: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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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系安全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会被扣2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扩展资料

我国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公安部1992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

并于 1993年7月1日起生效。8月1日后,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或乘车人,一律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扣分处罚

公安部规定从2013年1月1日施行:大方向是要求司机更加提高注意力,安全才是第一,而相关实施以及查处细则应该会很快出台,扣分严厉一些,主要还是增加违法成本,这比提高罚款数额有效得多。

新增规定

具体扣分细节:

新交通法规2013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2.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司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扣2分。

3.行驶途中拨打手机,影响安全驾驶,扣2分

4.有意遮挡号牌,变造号牌,记12分。

5.超速驾驶,需区分车型及道路性质以及超速比例,记6分-12分不等,具体规定以下有详解。

以下内容选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领第123号)的附件2,该文并未提及罚款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安全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交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