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卖了未过户,而且找不到买主,可以选择去车管所注销或者去公安局报失。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权人交付的机动车存在质量瑕疵未及时告知买受人的,机动车所有权人也要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机动车买卖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只要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便完成了《物权法》规定的动产物权变动,是否必须办理机动车的登记过户,既非机动车交易双方的强制性义务,亦非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在此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实际支配机动车辆的买受人承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保险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将机动车出卖给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并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据此规定,很多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为抗辩事由拒绝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会议认为,出卖人已经为出卖机动车辆交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即使没有办理保险关系的过户手续,在保险期限内亦不能免除承保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限额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论是否付款,只要没有过户,一旦出现事故摩托车的驾驶员逃逸了,事故的损失责任就按摩托车行车证追究到你。
有一例是这样的:约2001年,我们河南开封市的某下属县公安局以2万元的价格处理了一辆面包车,没有过户。买主到手后就跑起了黑出租。某窑厂两个业主包车来市区办事,途中出了事故,驾驶员无明显受伤当即逃逸,包车的两个人当即重伤,均医治无效死亡。事后经法院判决公安局赔偿了近6万元医疗费.
不知道现在的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反正我认为你应该立刻报案,可表示为卖出后联系不上买家过户,或者说是借那人的钱那人将你摩托车抵押走了。证明此车与你无关。
仅供参考。
车卖了没过户找不到买车人怎么办
给你钱了吗?卖车你们有合同吗?
如果有合同,而且给了钱会好办些。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就是说你把车交付给对方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了,所有的风险也随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过户只是办理所有权转移的一种程序,一种手续,并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如果没有给钱,也没有合同。劝你赶紧当诈骗案(以买卖为名,实质上是骗取了你的摩托车)报案吧,这样一是出了车祸你没你什么责任,而是把那人抓到后,车还能当作赃物被追回来。
原车主拿身份证去车管所补新的行驶证,行驶证都是有识别码的,不过之后原来的就不能用了,就不能年审,新车主就必须找原车主,要求其过户就可以了。我就是这么办的,刚刚过完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