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为欠费状态不返电子劵,每月10日、25日两次判断您是否欠费,为在用不欠费状态方可返还电子劵。2、有效期:电子劵合约次月生效,从发放月起有效期12个月。3、通过手机软件“沃钱包”进行领取,沃钱包必须实名认证后才能使用电子券。如果您兑换时有此提示,您可以点沃钱包中的“我的”,然后点“实名信息”,根据相关提示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即可,实名登记信息化将沃支付软件退出后再重新进入,即可进行兑换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