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提存期间因淋雨霉变怎么办?

2025-04-14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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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实困惑

某服装公司与某商场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由服装公司负责加工西服500套。服装公司按时制作完成,向定作人某商场交付该批服装时,商场却以种种理由不予接受。服装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存,并要求法院在商场支付报酬或提供担保前拒绝其受领提存物。在西服提存期间,该地连降大雨,造成部分西服被污损,已经不能出售。西服提存期间因淋雨霉变,谁的责任?该如何处理?

律师答疑

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货物在被合法提存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消灭,合同已经终结。财产的所有权随提存被认定为转为债权人所有,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服装公司与商场签订服装加工承揽合同后,商场无正当理由拒领西服,服装公司可以依法提存西服。西服被提存后,其所有权转为债权人商场所有,商场对其损害灭失等风险负责,该西服被淋霉变应当由商场负责。货物提存都有时间限制,不可能无期提存下去,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该商场为保护西服,最好将西服收回并做相应处理,如长期滞留提存处,过了五年期限西服就收归国有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法理荟萃

财产所有权随提存而转为债权人所有,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消灭。提存期间风险、费用、孳息均由债权人享有。五年不提存,财产转归国有。

第四章 违约责任——“背信弃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