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做好离职前的准备,例如工作交接,办理个人档案移交,保险关系的交接,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
公司的要求是非法的.公司的要求你不同意,就不要理它.因为你已经表示不在续约,公司要求续订合同是强迫.法律后果,谁都知道,你要是续订后,还自由么?很多公司都是这样,"连哄带骗"的要留住员工.
你合同到期后,直接走人.公司要是扣留档案,保险文件,拖欠工资,不开具离职证明.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一、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解除合同情形的要求
二、合同到期,完全可以离开。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提前通知是否续签,而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也没有规定需要提前通知是否续签,那么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需要提前通知是否续签。只有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必须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