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2025-03-24 07: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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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只要从事生产、经营的,要去税务机关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不知你所说的合作社的经济性质是什么,具体还要去咨询经营地税务机关。

回答2:

农业合作社也需要办税务登记证。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账户;(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四)领购发票;(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六)办理停业、歇业;(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