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述的不准确吧,第一次应该叫起诉,而不叫上诉吧。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二审程序的,才叫上诉。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法院提交的判决书有律师一份,也有当事人一份,如果律师代收了委托人的判决书,他是可以代为签字的。但是,除非是判决书有错误,需要拿回去改正,否则任何情况都不可能上交的。即使是上诉,也不需要将判决书交到中院。他说的“上交”,是“上”到了哪里?
另外,如果你的委托书里注明了特殊授权,并且明确注明了“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调解、和解”,那律师是有权代为调解的,但他调解的意见也必须是出自委托人的授权的,律师不可以不经过委托人而私自与对方达成调解或和解。
建议你们抓紧联系主审法官,尽快搞清楚判决结果和判决书签收日期。否则过了上诉期,判决书就生效了。
你好!一般法院的裁判文书都是送达给当事人的,如若你母亲给律师特别授权,律师可以代为签收,但最后仍然要给当事人的,二审中如若你母亲仍是给律师特别授权则他有权代为调解,调解的仍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如无上述情形,该律师可能涉嫌滥用代理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