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苍南县农村户口小孩,在温州可以读初中。
二、以温州市中心城区之一龙湾区为例: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教基[2016]18号):
小学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09年9月1日之前出生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龙湾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驻扎在龙湾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龙湾区域的人才子女,温商龙商回归人员子女。
(三)父母系龙湾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四)非龙湾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龙湾区房屋产权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在龙湾工作的新居民子女: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持有“e居卡”取得居住证,并且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的。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4)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龙湾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居住证、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有效期从2015年5月(含5月)开始计算。
可以的,不过要有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