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交了保险和是否为应届生没有关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某高校毕业生,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
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扩展资料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的补贴
1、就业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2、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临时生活补贴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你的暂缓就业没有失效。正常来说,买社保就必须取消暂缓就业。但由于政府的监管不完善、很多单位对这方面也没有严格要求,所以有些人一边暂缓一边买社保。因此,你的身份还是暂缓就业的应届生。不过,今年的广州公务员某些岗位要求暂缓就业的考生办理失业证或待业证,但你已经购买社保,办证机关那里就不肯给你出证。我有同学就是这个情况。所以你的资料审查也会被卡。。。
自由职业者买社保,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带上有效证件到社保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