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要挑几个问题讲一下,在哪些区域之内禁止建设畜牧养殖场以及养殖小区呢?这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当中是有所规定的,该防治条例基本规定四个方面,其实大体来讲是三个方面,第四个方面是兜底条款,是适用于其他在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相关事项当中。
第一、禁止在水源地及风景保护区
这应该是在实践中出现最多的状况,比如江苏环太湖本身是饮用水,在环太湖流域划定的范围是一公里范围内不能有养殖行业,像北京密云水库等等。在饮用水水源地要从事养殖行业原则上禁止的。在名胜保护区,如北京房山十渡等名胜明景也是禁止建设相关养殖畜牧业的。应该讲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的环境保护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要最大范围的保护水源地的清洁与干净,禁止造成饮用水污染,必须要禁止相关畜牧养殖业的建设。
第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
我们要清楚的是其所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也就是在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禁止养殖的。比如我所早期代理过的湖南某地风景区范围内的禁养项目,明显在防治污染规划以及农牧业、畜牧业相关发展规划当中没有列入到名胜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明明在五公里范围之外建立的,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造不成很大的影响,但是还是列为在禁养区的范围。那时我们就提出这个问题,确实到最后给我们公布出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来讲不包括该养殖场,最后当地政府也去除掉禁养范围的一些规定,把该养殖场排除在禁养区范围外。
第三、城镇居民区或文化教育科研研究区
特别是大量人口集中区,需要良好的环境才能适应居住。一些教育机构等等这是人口的聚集区,也是大范围人口生存区,所以在这些方面也是禁止建设畜牧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
第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所规定出来的往往就以上几个区域,禁止建立建设畜禽养殖区和养殖小区的相关规定。
四、畜禽养殖区分类
全区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等三大类。
(一)禁养区
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养殖畜禽区域;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应限期搬迁或关停。
(二)限养区
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或改建畜禽养殖场的区域。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关停或搬迁。
(三)宜养区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宜养区。宜养区现有养殖场应进行治理,无法完成治理的,应关停或搬迁。新建畜禽养殖场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畜禽养殖区划定
(一)禁养区范围
1.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森林公园、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我区主要有桐屿绿心保护区、中央山公园等。
2.城镇建成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的地区。路桥街道、路北街道、桐屿街道所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其他镇(街道)的建成区和上述城镇建成区外的所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均属畜禽禁养区。畜禽禁养区范围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尤其是城镇建成区面积将随着城区按规划扩建而增加。
3.水环境功能确定为I、II类水质水体的流域上游(含支流)两侧500米范围。
4.城镇规划区内的敏感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上风向1公里内,城镇规划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500米内。
5.工业园区和围垦区域。台州市滨海工业新城路桥区块、路桥工业园区、路桥市场园区、台州市物流园区、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区黄礁涂围垦区域、区三山涂围垦区域等工业园区和围垦区域均属畜禽禁养区。
6.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
1.农村畜禽限养区
中心村的村民集居区划定为畜禽限养区。全区其他行政村的村民集居区是否要限制畜禽养殖,由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具体条件自行决定。列入区级生态示范村创建的行政村村民集居区应限制散户养殖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畜禽排泄物要做到无害化处理。
2.河道两岸限养区
市级和区级河道内侧2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限养区(不包括路桥区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和粮食功能区范围内的河道),其中市级河道有南官河、山水泾、永宁河、徐山泾、三才泾、金清港等六条,区级河道有青龙浦、新桥浦、九龙泾、长浦河、上分水、下分水、一条河、二条河、三条河、四条河、五条河、七条河、八条河、九条河、三涂直落河等。
以上路桥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