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

2024-11-18 16:14:2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养老保险相关:

1、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2、计算公式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你的基数是按300%来缴的,个人指数化工资也就高的,养老金待遇也会高的,总之,多缴多得,成正比的。

医疗保险相关:

如果退休后须补缴,应属于退休本人在职期间所欠的医保费用,如从未缴纳过医保,应是从2004年1月1日起补缴医疗保险,按照现在社会工资(1980元/月)的10%(有个人帐户)和6.8%(无个人帐户),由本人自行选择。、
公式:
1980元/月*70个月(2004.1-2009.10)*10%=13860元
1980元/月*70个月(2004.1-2009.10)*6.8%=9424.8元
具体如果再不清楚可以到医保中心二楼咨询(中街小西路,原五交化大白楼面)

2009年社平不是很清楚...
2008年,沈阳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9545元,月平均为2462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544元,月平均为2795元。

祝您好运!

回答2: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为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9%,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上月个人工资收入的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照2%比例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参加全市统一的大额医疗保险,其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2009年大额医疗保险费执行每人96元)。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采取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由税务部门或市医保中心统一征收。生育保险缴费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6%,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乘以职工总人数计算。企业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3%的缴纳比例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如果“个人交”指的也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其报销范围仅限于疾病,工伤、生育等发生的费用均不在报销范围。只有由生育保险支付。
如果是指商业保险,则要看是否有附件生育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