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礼金应该可以拿回~我朋友就拿回来了
应该不可以,你说了两人已有实质性的夫妻关系,楼上说的没错.
看了你的描述,两人应该不是订婚,而是结婚了。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凡是办理了婚姻登记的就为合法婚姻。
两人结婚半年,而且礼金等算作是赠与财产,赠与事实发生后便不能退回。
因为如果因为想要离婚而要回订金的话,那婚姻如果在法院就会被判定为买卖婚姻,法院也不会支持这种形式的要回。
(也不知道说的靠不靠谱,我是学习法律的,但是2年以后才会成为律师,所以就乎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