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必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你父母已领取离婚证,因此,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不需盖民政局的章,协议上的财产分割有效,受法律保护。
协议书双方确认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协议的内容受法律保护,无需民政部门盖章,否则,民政部门不会发给当事人《离婚证》的。
放心吧,无需到民政局盖公章。
除非双方协议注明以民政局加盖公章为合同生效条件,否则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后对双方就是有约束力的,无需民政局补盖公章。
双方认可就可以,没听说民政上要盖章
如果不按协议执行,可以到法院起诉,协议就是证据
协议是有效的,已经离婚了
有纠纷可直接起诉
盖章不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