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属自主经营,免征营业税; 若同时也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则该部分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若对外承包经营的,原则上,承包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
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描述宇宙当中的所有情况,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能完全正确。人生同样有其客观规律可循。
一、生活定律 痛苦定律:死无疑是痛苦的,然而还有比死更痛苦的东西,那就是等死。
幸福定律:如果你不再总是想着自己是否幸福时,你就获得幸福了。
错误定律:人人都会有过失,但是,只有重复这些过失时,你才犯了错误。
沉默定律:在辩论时,沉默是一种最难驳倒的观点。
动力定律:动力往往只是起源于两种原因:希望,或者绝望。
受辱定律:受辱时的唯一办法是忽视它,不能忽视它时就藐视它;如果连藐视它也不能,那么你就只能受辱了。
愚蠢定律:愚蠢大多是在手脚或舌头运转得比大脑还快的时候产生的。
化妆定律:在修饰打扮上花费的时间有多少,你就需要掩饰的缺点也就有多少。
省时定律:要想学会最节省时间的办法,首先就需要学会说"不"。
地位定律:有人站在山顶上,有人站在山脚下,虽然所处的地位不同,但在两者的眼中所看到的对方,却是同样大小的。
失败定律:失败并不以为着浪费时间与生命,却往往意味着你又有理由去拥有新的时间与生命了。
谈话定律:最使人厌烦的谈话有两种:从来不停下来想想;或者,从来也不想停下来。
误解定律:被某个人误解,麻烦并不大;被许多人误解,那麻烦就大了。
结局定律:有一个可怕的结局,也比不上没有任何结局可怕。
二、工作定律
安全定律:最安全的单位几十年没有得过安全奖(最安全证明你们安全没有做工作)
需要定律:同样两个相同的单位,同样的办公费。多少年以后,发生了变化(证明你们单位办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出来反对,这种成功的概论会归结为零。
评比定律:领导认为谁好,谁就好。(只要领导看你不顺眼,再辛辛苦苦地工作也是白费力气。)
一票否决定律:在一个单位,比如升工资,比如提拔任用,一个人提出来,往往成功的概率最大,而另一个人站
接受教育定律:每个单位都有吊儿郎当不好好干工作的人。但领导往往在批评这些人的时候,这些人恰恰不在场,于是,便出现了遵纪守法的人,经常接受教育的尴尬局面。
哭闹定律;那个部门没有几个因为经常的哭闹而得到了实惠,他有什么理由不经常哭闹下去。(此定理也适用那些经常在领导面前叫苦叫累的部门)
能者多劳定律:在同一科室里,有的人虽然在其岗,但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那他的工作只能由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去代劳。
不平衡定律:年年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一年没有当先进便想不通;从未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当上先进后便想不到。
少劳多得定律:一般的单位,都分为合同工、(过去称为正式工)协议工、临时工等等。拿钱越少的工作量越大,而且越容易被解雇;拿钱越多的越没有多少事情可干,而且最不容易被解雇。
学校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属自主经营,免征营业税;
若同时也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则该部分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若对外承包经营的,原则上,承包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一、自主经营,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
根据2011年9月,财税[2011]7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未废止),其中第四条规定:
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承包经营则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
1、双方签订签订承包合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出包者向承包方收取的承包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承包方以出包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3、
承包方如果仅为该学校师生服务的,免征营业税。这里的食堂是指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4、
个人承包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说的这个事项,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这个事情说起来比较复杂,我简单说一下:
如果你不是学校的职工,那么,你的承包经营所得,大体上按照按照“承包经营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是学校的职工,那么,你的承包经营所得,应当按照综合所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还涉及合同等诸多问题,你说的比较笼统,不好具体定论。
但愿我的说法,对你有所资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