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了,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在可以调整吗

2025-04-03 12: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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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 7 月 1 日至当年 6 月 30 日 )。 受理地点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1.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回答2:

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随意调整吗

回答3:

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
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注意事项: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