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只需要将电子票打印出来即可,不需要再开纸质票。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增加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普通发票系统,国税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新系统出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法律效力,与原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相同的用途和使用规定,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