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不是写错了? “"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2000 甲反诉"乙"要求赔偿因延期交稿的5000” 这个“乙”应该是“丙”吧。
本案是完全两个独立的合同,甲、乙是稿件合同相对方;甲、丙是租借合同相对方。甲对乙违约,未如期付稿件,对乙承担责任。甲又对丙违约,私自拆机,对丙承担责任。
注意:电脑的死机不能构成丙承担责任的要件,按常理来说电脑死机是很正常的,也是无法控制的,法律不强人所难!如果甲、丙的租借合同约定了死机的情形则例外。
甲对乙承担责任是毫无置疑的,电脑的死机对甲来说不能够成免责事由。
首先,你这道题有错误,我按自己思路纠正再答:
正确的题应当这样:甲在电脑死机坏掉后没有及时交稿 固赔偿乙违约金5000
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2000 甲反诉丙要求赔偿因延期交稿的5000。这样才符合常理否则不通,我们也答不了。
回答: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2000 应当获得支持,合同约定了甲不能自行拆机修理。甲反诉丙要求赔偿因延期交稿的5000于法无据,表面上来看是因为电脑问题导致延期交稿,但是延期交稿不是电脑问题必然导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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