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了工伤,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2024-11-20 0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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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与工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回答2:

1、如果你确属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42条工厂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2、你的赔偿按照正常程序,应先做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然后确定索赔金额;
3、赔偿金额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4、如但不同意支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回答3: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回答4: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5: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