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费用国家虽未作明确规定,一般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只要是合理的数额,便会受到法律保护。如双方在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对此发生争议的,一般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30%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0%,但若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补偿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1、之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对协议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属于法律范围的人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协议期限是否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是否同意支付竞业禁止补偿离开公司后,赔偿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是否过高,和谨慎的迹象。
2、签订合同后,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为其他雇主工作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样的业务或开始自己的业务或从事同类产品或从事同一种业务离开公司后,以避免支付高额赔偿竞业禁止限制。
3、劳动者离开公司后,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竞业限制赔偿。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恢复择业自由。
4、竞业禁止期间限制,如果雇主显然已经通知员工,不再需要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解除,员工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和不再享受竞业禁止补偿。但是,雇员可以要求雇主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5、在缺乏竞业禁止协议赔偿,用人单位未实际支付补偿,和劳动者依法执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这样的竞业禁止条款也应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不能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者不支付竞业禁止赔偿金而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否则仍需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参考资料来源:朝阳法院网--关于竞业限制,法官有话说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用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竞业禁止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竞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