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收款凭证是指依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别设置的一种汇总记账凭证,其汇总了一定时期内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款业务。
因实务中涉及现金与银行存款业务的只做付款凭证,,所以一般情况下按贷方汇总时不会出现这两个科目.
汇总付款凭证会出现。
同时涉及到现金及银行存款科目的,都以付款方为准,都记为付款凭证。
例如: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这笔凭证就是银行付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这笔凭证则为现金付款凭证。
若只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则只会出现银收凭证/银付凭证或现收凭证/现付凭证。
既不涉及现金又不涉及银行存款的,则用转帐凭证。
不过现在一般很多企业都不再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了,全部都记作为记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