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经济不是国家行为
移民经济是一个传销性质的项目,不受国家支持,不合法,采取的主要策略是熟人带动熟人的方式。作为合格公民,发现此类项目应该主动报警。
移民经济作为国家引进的新生事物,正处于萌芽阶段,萌芽也就意味着很多人并不明白事情真相,目前从事移民经济的人很多,但移民经济并不受法律保护。“国家行为”一词在行政法学意义上到目前为止并无一个统一、确切的含义,我国也有学者称其为“统治行为”、“政府行为”。在国外其被解释为“与国家的重要政策有联系的行为”,“关系到国家存亡及国家统治之根本的、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最高机关(国会、内阁等)的行为”等。这都说明了国家行为具有的特殊性质。
是,发达国家如美国,就把它作为一种引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