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查账征收,按照财务报表利润进行汇算清缴,税率25%;二是实行核定征收。这是对账务不健全或无账的纳税人随同增值税等核定时一并进行征收的企业,依据是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计算方法:(销售额*应税所得率)*适用所得税税率=应交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率在办法中有规定,如农牧林业3--10%、制造业5--15%、批零业4--15%等,各地有结合各地消费水平、行业利润进行测算后确定。
举例:某纳税人属小规模商业企业,因无账由国税核定征收增值税,核定销售额60000元/月,那么核定企业所得税=60000*4%=2400元*25%=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