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来详细的告诉你.想办烟草专卖许可证,可以去你们当地的烟草公司办理,而且不需要任何费用.办理的条件如下:
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发布时间:2006-01-18 21:15:24来源:专卖办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表格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取:(一)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领取;(二)可以登陆“广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gd.tobacco.com.cn/xkz ) ,用A4复印纸从网上下载。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烟草由国家垄断经营,个人不能办理经营许可证.
如果是开烟草专卖店,先到工商局办理企业登记,后到烟草专卖局办理专卖相关手续.
首先经营者需要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烟这个经营项目。
其次,申请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明、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前往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将对申请人的店面、地段进行核实,参照各地《合理化布局条件》进行审核。(个体零售户的办理程序)
集体的办理程序麻烦点:
需要董事会的讨论决定,就是法人的资格证明,集体证是在各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办理。其他条件一样!
办理烟草证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存折复印件)
4、一寸照片
5、房屋证明(房产证或者租凭协议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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