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受理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投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1、首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十多天,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11天至14天不到半个月。很显然,这十多天不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日期,该劳动者在上班十多天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一事不符合逻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事实不存在。
如果该劳动者是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期限允许达到15天。
《劳动合同法》第72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其次,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为由,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诉求,不是劳动监察部门保管,而是该劳动者叙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一事矛盾,不符合逻辑,劳动监察部门判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事实不存在。
3、劳动者依法提出劳动纠纷仲裁,当然自己应当表明态度递交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⑴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⑵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⑶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十多天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属于正常,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作最好是签劳动合同。其实这种问题你得想钱的办法证明你的这种劳动。同时不签劳动合同也是要给双倍工资的。通过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告诉都是可以的,要根据自己情况来选择。
没签劳动合同没有关系,以下有律师整理的15条证明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方法。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