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是曹雪芹自己忍痛割爱,砍去了。我以为这只是一种猜测。“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辛辛苦苦写成的书,怎么会轻易地毫无留情地砍去呢?三十回,有全书的近三分之一。谁这么傻呢?不满意可以再修改、再增删,绝不会将后半部那么多回一下子全部砍掉。我不相信。假如真的是曹雪芹砍去的,那么他为什么还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反复修改呢?早早地一下子将其砍去不就省时省事了吗?
有人说,别人借走遗失。第二十回:畸笏叟眉批:“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借书者遗失,这倒有可能。一部引人入胜的好书,都想看,你看了我看,传来传去找不到头绪了,这可能也是常有之事。不过,假如真的丢了,作者还可以重写,补写,怎么会一丢到底呢?即便真的迷失,也只能流落在社会上,怎么会无影无踪呢?
高鄂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