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认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项目及对应的申请条件: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申请条件为:伤情相对稳定或医疗终结满;
2.康复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确认……申请条件为:需要配置康复器具时;
3.工伤康复确认(医疗康复、延期、职业康复、转院康复)……申请条件为:治疗以“专项康复”为主时;
4.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条件为:医疗终结期满或有争议时;
5.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确认……申请条件为:鉴定伤残等级后需继续治疗时;
6.工伤医疗依赖确认……申请条件为:鉴定伤残等级后需长期依赖治疗时;
7.工伤复发确认……申请条件为:鉴定劳动能力等级后,原伤情复发需治疗时或急救后;
8.工伤鉴定一年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条件为:初次伤残等级结论出具1年后,伤残发生变化时;
9.非因工因病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件为:养老病退、养老病残、养老供养亲属、工亡职工亲属及委托参照此标准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在伤情稳定后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