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直生活在一起,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2024-12-02 09:17: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能。
你们离婚后虽然仍一直共同生活,但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由于你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你前“公公”出资给你前夫买房,属于他对你前夫的单方的赠与,属于你前夫的个人财产。更何况已经在房产证登记为你前夫的个人为所有权人。
如果你前夫同意复婚,在他同意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将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他拒绝这么做,在法律上也是他的个人财产。再次离婚时无法要求分割。

回答2:

离婚后,未办结婚证之前,你们不是夫妻!
你公公出钱以你老公的名义买的房子,而且注明了是单独所有,说明是你公公对你老公个人的赠予行为,你无权要求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更何况,在法律上,你们已不是夫妻。

回答3:

没有权力
1.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你公公买的他有权指定房产的所有人,除非你有证明你公公买房子的钱有你的在里面

回答4:

就算是你们有结婚,你也没有这个权力,因为这是你公公买给你丈夫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5:

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