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国际法的实际源头是

2025-04-13 1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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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国际法的实际源头是威斯特伐利亚。

三十年战争结束而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建立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签约双方分别是统治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的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法国、瑞典以及神圣罗马帝国内勃兰登堡公国、萨克森选侯国、巴伐利亚等诸侯邦国。

而在1648年10月24日签定的西荷和约,正式确认了威斯特伐利亚这一系列和约,并象征三十年战争结束。一般史学家会视1635年的布拉格和约和1659年的比利牛斯和约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系列之一。

威斯特伐利亚公会承认了神圣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许多邦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于是,在欧洲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独立的主权国家。确定了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等原则,对近代国际法的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但冷战后的今天,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正在松动。

1803年普鲁士又得到帕德博恩以及蒙斯特的大部分。同时黑森-达姆施塔特取得科隆,奥斯纳布吕克并入汉诺威,明斯特的剩余部分并入奥尔登堡。

1807年,拿破仑将传统上的威斯特伐利亚的大部分划给贝格大公国。拿破仑的幼弟热罗姆所建的威斯特伐利亚王国则由威悉河与易北河之间的普鲁士及汉诺威领地以及黑森选侯区的大部分组成,其首都为卡塞尔。

1814年到1815年维也纳会议将旧威斯特伐利亚的大部分地区划归普鲁士,包括首府明斯特在内。此后鲁尔河流域凭借其大型煤矿成为德国产业革命的中心之一,炼钢等重工业蓬勃发展。德国统一后属于德意志帝国下辖的普鲁士王国,一战后属于魏玛共和国下辖的普鲁士自由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