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自己的姓名。我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姓名变更。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有的派出所需要书面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大一点的孩子改名,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符合以下情况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成年后可以改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