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婚后父母赠予夫妻间一方的房产,经出售后的资产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2024-12-02 09: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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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如书面赠与协议等)证明该房系父母赠与个人所有,那么该房属于个人财产,卖了之后的所得也属于个人所有。建议系列手续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不知道你们是具体怎么约定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父母赠与一方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个人处分后所得的财产仍然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如果用该笔财产投资后,并产生了收益,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回答3:

个人观点,认为仍属于个人财产即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变现,依旧是房产的价值。所以个人认为不属于共同财产

回答4:

如果父母明确了是赠与一方的,那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管是什么形式都与另一方无关,另一方无权分得。

回答5:

当然不算了,既然明确给了一方就不能算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