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地人在天津市办暂住证需要什么

2025-04-14 16:10:1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从2014年1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外来人口居住证申领和发放工作,实行多年的暂住证将不再办理。根据规定,在天津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都应当申领居住证;凡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可以申办天津市常住户口。
  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供的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居住证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三)天津合法居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治安责任保证书和合法有效房屋证明复印件;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四)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经商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用人单位集体申报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XX单位集体申领居住证人员名册》。

回答2:

每个区好像不太一样,不知你在哪个区 。红桥区,首先要去派出所签责任安全书,需要房东的房本及身份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 。然后再带着房东的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房本,租赁合同,房管所备案回执和那个责任安全书去街道办事处去办居住证。双方当事人都得去,这些都要复印件,派出所一份,街道办事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