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小区监控下被盗的情况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有2种性质:
1、如果小区物业与你形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小区物业没有与你形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只负责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及财产安全,车辆是您的私有财产,不在物业费包括的范围之内,所以丢失车辆只 能由您自己负责,但是,如果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在物业应有的工作范围之内,物业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按规定正常巡查小区安全,或者保安发现偷盗未制止,以及小区监控设施早已损坏,物业没有及时维修而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物业是有责任的。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1/明确告诉你,小区的物业管理有责任
无论是专业停车场、公益停车场还是消费停车场,只要收费,就要承担保管义务,发生所 停车辆被盗窃、丢失、损坏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事后可以找窃贼、损害人赔偿。 法院对该类停车场应按“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后果便应承担责任”来作判定。
2/小偷的车票,由派出所去交警那里查
3/因为你的电动车使用后,有折旧,所以会写个大概的价值.
4/你可以主动把录像提供给派出所,是有用的.
我以前的回答,供你参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8152566.html
1,小区是否有责任?
小区保安有保证小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在小区内被盗当然有责任。
2,录像有小偷的车牌号码?
请问怎么去查?找什么部门?
你不是看了录像了吗?有车牌号码?这辆车进出小区时,还应有录像设备拍的,只要挂着车牌应该能看到。公安部门会查的,不用再找其它部门了。
3,警察来了后为什么把车的价值写低了?
是不是2800和3000是一个案件标准?
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可见2800和3000元是一个案件标准,警察写低了可能是没听清你说的金额或考虑车的折旧问题,一个定罪时会参考同期市场平均价格和折旧的。
以下是我自己的观点仅供参考:
1:站在业主的方位来想,在监控摄像头被偷了东西·而且他们既然没发现,小区物业肯定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您想想现在大多数的物业公司都是狡猾得狠呢··他们就只会想怎么样收你们的钱·丢了车要找他们赔钱的时候,他们就会说你停的是临时车位,临时车位他们不收钱··所以丢了车他们也没有责任负责····说老实话你停在临时车位上丢的车···他们没有收费··你是怎么也不够他们挣的···以后停车该多注意些了。
2:既然记下了车牌,就交给警察来查好了···你自己想查的话·除非你在车管所认识人,不然很难查得到···既然记下车牌了,如果你们那里的警察要查的话就快咯···除非那小车是假牌,这个你操心不来的,交给他们做吧。
3:我觉得丢辆电单车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个是,他们也只是在现场做做样算了,不然怎么连车的价钱都写错,(说明根本不把这事放心上)。
失主最后想对你说的是,我觉得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应该是事实·你的车就等于买个经验了,很多时候只有钱才会让人长见识, 不过也不一定,如果你遇上的是为市民办实事的警察的话·也许你的车还能找到, 祝君好运·····。
物业部是有责任的,这就是你们在于商量,谁掏多少钱,大家把这事请给解决了,但是物主一直都没有人走到这一步的,同在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认栽的特多,所以就这样不了了之,至于你说警察会不会替你调查,那就看他们重不重视电动车这一块了,不过如果他们要是给你备案的情况下,他们抓到小偷或是团伙会第一时间通知你认车的,如果没有备案,那结果也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