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书下达了,但对方有车有房,还是没还钱怎么办呢?

2024-11-15 15: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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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当申请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仍然不执行的,可以申请予以拍卖。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房产,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的,可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措施的相关规定

  1、报告义务,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查询冻结,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提取收入,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4、查封扣押,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5、拍卖变卖,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6、延迟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7、随时恢复,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唯一的房产,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拍卖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的,可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五)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回答2:

请求法院执行他的车子或者其他物品

回答3:

“执行难”是中国司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当事人花钱请律师,通过一审、二审漫长的诉讼,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老赖”就是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一审、二审法院投入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终于确定了权利义务,最后因执行不到位,所有努力都打了水漂。
“老赖”之所以称为“老赖”,不是因为没有经济实力,而是有钱不给,或是想为难对方当事人,不把法院判决和法律威严当回事。“老赖”的做法,不仅使得当事人的诉讼利益无法转化为现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