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办法是一样的。
第一,在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由各个单位自行统筹解决,进入社保统筹之后,在单位统筹的时间,可以视同缴费。和实际缴纳医疗保险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第二,国家政策可以认定视同缴费的,可以视同缴费,比如当兵,上山下乡插队知青等等,
第三,实行缴纳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年限计算,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
尽弄些本末倒置得语言,应该说: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是劳动保险的附属险种。、
视同缴费年限在你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用一道单独公式给你计算,就叫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社平工资x平均缴费指数x视同缴费年限x社会化平均指数=过渡性养老金。这是养老金的其中一部分。
您好,您的视同缴费年限已超2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一切待遇,不必再补交任何医疗保险费用。
国家约在1992-1995年间(各省不同)开始实行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实行账户之前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缺失,那时候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的工龄是需要认定的,但他们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于是国家规定把他们的工龄看作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即为视同缴费年限。而之后,则根据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数计算年限,即为实际缴费年限。
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是1995年7月份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如果某个人是1980年1月份上班,之后正常参加养老保险到2013年5月份,则他的198001 -199506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199507-201305为实际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