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险中影响因素是什么?

2024-12-01 2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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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济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法律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政治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行业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人文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回答2:

  1.社会环境的影响
  第一,被审单位严重欺诈、违法,是加大审计风险的一个根源。被审单位出于不良意图而弄虚作假,篡改资料,伪造证据,使审计人员难以弄清事实真相。如关联方交易,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巨额亏损转移到不需要审计的关联企业,从而隐瞒其真实的财务状况。由于关联方交易的复杂性,注册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发现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所有漏报、错报,从而引发审计风险。
  第二,形式多样的行政干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由于体制的原因,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少数项目上,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发表,面临着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这种干预,或通过领导打招呼,或通过红头文件给予上市公司税务减免,准予会计调整或其他方式的“输血”,使上市公司能获得一份“干净”的报告,从而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
  第三,经营者既是被审人又是审计委托人的现实,极大地削弱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超然独立性。在现实生活中,经营者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在此公司治理结构下,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对审计师聘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他们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由于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削弱,审计结论也就不足以信赖,使审计风险加重。
  第四,审计报告的公开化,使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增加,从而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变大,依赖程度提高,而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局限性,使得审计结论所起的作用达不到人们给予它的期望值,形成期望差,无形中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2.经济环境的影响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高科技的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膨胀,经济环境逐渐复杂,市场环境的多元性,企业经营的不稳定性以及电脑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都给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合理把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第一,知识经济时代将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出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的要求,这也必然会加大其审计风险。当前,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涌现出来,这些企业一方面由于技术的创新而增加了企业的收益,但与此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另外,知识经济时代的审计目标将不再像工业经济时代那样仅仅局限于对企业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各种信息来预测企业赢利能力、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高风险企业的审计必然给注册会计师带来更大的审计风险。同时,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公司自创商誉的形成,丰富了会计核算的内容,使得现代审计内容不断扩展,审计人员很难对企业经营情况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和反映,从而引发审计风险。
  第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电算化审计的研究开发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为审计人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同于传统手工业环境下的审计风险。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企业的经济业务具有数据处理过程自动化、数据存储磁性化、内部控制程序化等特点,会计信息的生成方式发生了改变。因此,利用传统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对在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生成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已经远远不够。只有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才能对被审计的会计电算化系统作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但是,审计电算化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相对滞后于会计电算化。另外,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不规范,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视而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也为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和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带来了难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经济业务的企业进行审计时缺少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将为他们的审计结论意见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3.法律环境的影响
  法律是审计工作的依据,如果法律体系不完备,审计人员就会失去统一的标准,增加风险机会。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中,因种种原因而引发的诉讼事件不断出现,审计准则中从业人员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适当的职业关注”已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会计界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专业标准的要求,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通过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是能够将会计重大的错报事项揭示出来的。但是,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并不能保证将所有的错报事项都揭示出来,所以并不能苛求审计人员发现和揭示会计报表中的所有错报事项,因而也不能要求他们对于所有未查出的错报事项负责任。关键在于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于审计人员本身的过失。如果由于审计人员的过失未能发现和揭示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从而给委托单位和第三者造成了经济损失,注册会计师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法律界与公众则认为只要审计报告意见与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实际上法庭在受理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时,较倾向于保护所谓的“弱小群体”,强调均衡损失,运用了“深口袋”理论(认为受伤害的一方可向有能力提供补偿的另一方提出诉讼而不问过错为谁),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盈利丰厚,完全有理由从其丰厚的收入中拿出一小部分来稳定受损方的情绪,以安定团结,稳定经济。法庭的这种判决,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法摆脱不合理的风险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