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限制,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报销范围:
1、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报销: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百分之六十,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十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五十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百分之四十,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五十元,处方药费限额一百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之三十,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五十元,处方药费限额二百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之二十,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五十元,处方药费限额二百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五千元。
2、住院报销范围: 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二百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报销: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按照新农合的规定:住院报销补偿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有期限,参保人需要在就诊结束后当前年度申请,跨年度则不予报销,如果是年底就诊需跨年度报销的也不能超过2个月。因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期限为一年,第二年需重新筹资,参保人需要重新缴费参合,而且第二年的报销方案也可能会改变。
不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并不是全国统一的,各地规定不一样,需以当地的报销政策为准。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百分之六十,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十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五十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百分之四十,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五十元,处方药费限额一百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之三十,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五十元,处方药费限额二百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之二十,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五十元,处方药费限额二百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五千元。
2、住院报销范围: 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二百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