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下面以济南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
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
市社保缴费信息已经联网,只要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个人查询”一栏,即可查到历年来缴费记录。银行可登录相关网站直接查询申请人社保缴费记录,无需另行出具书面证明。
至于纳税证明,若单位已纳入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税务部门在每年1月后将邮寄完税凭证。若单位为非明细申报,个税由单位代扣代缴,可请单位开具证明,随后到对应地税服务大厅打印完税证明。若个人自己申报个税,税务部门会直接开具完税凭证。
您在济南有交社保吗?有交的话去社保办公室开就可以啊,需要拿着单位的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