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主张以下权益:
一、主张每周超过40小时(5*4=20小时)150%的加班工资,每周二天(24小时)200%的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时间300%的加班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主张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
二、不签劳动合同,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三、不缴社保,主张用人单位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来源乌鲁木齐找律师http://china.findlaw.cn/wulumuqi
劳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