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本身就是单方面的行为,那么起诉方(原告)必须到场,如果确实无法到场,必须经过法官批准,否则按照撤诉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如果被告缺席,法院经过公告后,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法官认为被告必须到庭的,且经过两次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但是,离婚诉讼一般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法院一般会缺席审判、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有几个程序,第一个是去立案,立案的时候是原告办,被告肯定不在场,不需要见面。但在开庭的时候,原被告双方都必须到场。在法院的主持下,开庭审理。
一方缺席都行,法院会到缺席方老家贴送达通知书